第十章(第2/12 页)
闷,手指在里面仔仔细细地擦。
电影到了结尾处,穿梭在人群中的孙悟空,城楼上相拥的紫霞和至尊宝,配上卢冠廷的一生所爱,恍惚眼前宋纪恩还是高二的宋纪恩。
我低头看他高挺的鼻梁,上嘴唇偏薄,却带着唇珠,好看极了。都说薄唇的人多半薄幸。
捧起他的脸,吻上他的薄唇,说他想听的话:“我爱你。”
此时此刻,爱情永恒。
那次聚会后,我再没见过他们,包括易嘉熙。
宋纪恩对我很好,一到假期,不论寒暑假,都会带我出去玩几天。那时候旅游业刚刚兴起,长白山的巍峨雪山或者西藏庄严肃穆的布达拉宫我们都去看过,圣洁美丽的天池,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。
当然,他在外面的风花雪月也从来没断干净,只是不在让我瞧出来。但偶尔打来没备注的电话传出的清秀男声,或者衣领处的香水味,处处都在向我昭示事实。说是老板、金主,更不如说是在外偷腥回家的老公。
两个人在床上倒是默契十足,他总会一边肆虐地折磨我,一边又叫我说句好听的话,那时候我多半是迷糊不由自主地说,我爱你。宋纪恩就会像毛头小子一般横冲直撞,毫无技巧可言,往往疼得我大腿夹住他的腰,哑着嗓子说不要了。
大学毕业后,我没有选择深造,而是直接就业。
我在地铁附近租了个一室一厅的房子,公司在郊区,来回通勤要一个小时。刚到公司的,他说,东东我爱你,我爱你。
我吻住他柔软的唇,堵住他虚伪的嘴。我怕我沉沦,我怕我耽溺,我怕我流泪哑口无言。
我是他圈养的玫瑰,给我恒温,给我恒湿,给我一份煞有介事的爱。
平静的日子不并没有持续多久,在那六十平的小屋,迎来了不速之客。他墨镜遮住了半张脸,米白的休闲服,透露着休闲和前卫,倍感潇洒。那个男孩我在荧幕上见过,是宋纪恩公司力捧的新人,苏乐正。
我看了看他,又看看电视上正在播的他的新剧,觉得魔幻割裂。
我邀请他进屋,拿着宋纪恩几万块的红茶招待他。
苏乐正摘了墨镜,四处打量:“宋先生平时常住在这吗?”
面对这场景,不知道是他一本正经的发问,还是他盛气凌人的气势,这种滑稽的场面让我暗忖,这算什么?示威?挑衅?
我礼貌回答:“他偶尔过来住一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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